因与业主发生口角,小区保安竟先后八次将业主的车身漆面划花、轮胎戳破。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该起故意毁坏财物案提起公诉,小区保安赵某因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三次以上,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某小区业主薛某有一辆东风骐达轿车,由于所在小区内停车位紧张,他便一直将车停在小区门口。2011年4月,小区保安赵某找到薛某,要求薛支付停车费,薛某予以拒绝,双方发生了激烈口角。而这一事件之后,薛某的东风骐达便接二连三地“惨遭不测”。
4月至6月间,薛某停放在小区门口的轿车竟先后被戳坏轮胎5个,右侧车身也被划花。爱车遭人恶意损毁,薛某想到不久前与保安赵某发生过口角,认为赵某有很大的作案嫌疑。
为此,薛某多方打听赵某的当班时间,发现轮胎被戳破的时间均是赵某当班日期。为进一步查明真相,获取更有力的证据,薛某甚至掏钱自购了监控设备,而监控探头果然在6月11日4时20分拍到了一名疑似赵某的保安,身着制服戳破其车辆轮胎的全过程。
获取了有力证据的薛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警方提供相关的监控录像和视频截图,警方据此立案开展调查,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赵某到案后,对自己为泄愤多次损毁薛某车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警方进一步调查查明,小区内的受害者不止薛某一人,2011年5月,该小区业主孟某也曾因在小区门口停车的收费问题与赵某发生口角。其后,赵某为泄愤两次将孟某轿车轮胎戳破。
经宝山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赵某的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共给两名车主造成经济损失共计4350元。案发后,赵某的家属及所在物业公司对两名受害人予以赔偿。
检察官点评:随着上海经济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私车占有率不断攀升。而与此同时,许多小区停车位供不应求,常因车辆停放、收费、看管等引发纠纷,甚至升级为刑事案件。本案就是由于保安与业主对小区门口停放车辆是否需要收费存在争议而引发的。
对此,检察官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更为规范、详细的规定,对小区物业在小区车辆停放管理方面的责、权、利作更明确的阐述,使在小区内停车的业主“钱交的明白,车停的放心”。同时,物业公司也因加强聘用人员的管理、教育,督促员工用理性平和的态度和合理合法的手段,来解决与小区居民间有关车辆停放、收费、看管等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