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站发布iPhone4手机出售信息,在与购买者“交易”过程中,将真手机换成模型手机行骗,三名被告人用这种手法骗取9名被害人钱款2.7万余元。近日,经松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海波、陈海涛和李明三人均以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陈海波、陈海涛和李明三人均为来沪人员。2011年4月下旬,三人见iPhone4手机销售火爆,经预谋决定以iPhone4手机模型调换真机的方式骗取钱财,后由李明通过一些知名网站发布出售二手iphone4手机的信息。
去年4月26日,孙某网上看到该条“低价售iphone16G行货8成新黑3300”的出售信息,即刻电话联系,谈妥了价格为人民币2500元,并约好当天晚上八点见面进行交易。陈海波、李明两人如约而至,并拿出一部黑色iphone4手机给孙某查看。孙某仔细检查后认为手机没有问题,就准备付钱。
这时,陈海波提出手机里还有一些个人信息要删除,将手机要回,李明则跟孙某交谈并收取了2500元。片刻后,陈海波将手机还给孙某,孙某没有再次查看,直至上了地铁后才发现是一部iphone4模型机。
4月下旬至5月期间,陈海波、陈海涛和李明三人单独或结伙作案,利用上述相同的手法,先后作案9起,共获取非法利益2.7万余元。
松江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海波、陈海涛和李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法院据此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说:近年来,网络购物凭借方便快捷的优点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但另一方面也给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进行诈骗带来了可乘之机。在一些网站上,网民可以随意注册发布商品信息,这种开放性同时导致了网络信息的“鱼龙混杂”,经常有各种让人心动、价格绝对便宜的商品,真实性和可靠性却很难考证。再加上网络交易制度不健全和监督滞后,消费者容易蒙受损失。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网络购物尽量选择大型正规网站和“实名制注册”卖家,交易过程中更要提高警惕,增强自身防范意识,切莫掉进骗子的陷阱。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