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人士是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共同予以帮助。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则瞄上了这一弱势人群,竟通过花言巧语,将智力轻度残疾的被害人名下房产转移,据为己有。目前,奉贤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依法提起公诉。
我的房子被骗了
今年5月11日,奉贤区某派出所接到被害人王全中的电话,称自己的房子被人骗了。骗子骗钱很常见,但骗房子的却不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经过调查,报案人王全中确实有一套40多平米的房子,但该房屋产权上的所有人已经变成了一个叫高杰的人,王全中则称自己从来没有卖过房子,他不知道产权证明为什么变了。民警找到房屋现在的产权人高杰,高杰则表示这是正常的房屋买卖,并出示了由王全中亲笔签名的房屋买卖合同。
明明王全中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了名,又为何否认?看似是一起因房屋买卖而起的普通民事纠纷,王全中又为何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这其中有何隐情?经过多方调查,真相浮出水面……
寻找落户冤大头
2011年的一天,高杰找到舅舅陈伟强,称自己的房子卖了,现在没有地方落户口,找陈伟强给他想想办法。陈伟强对于落户的政策摸不着头脑,便找到在房屋中介所工作的朋友谢新咨询。谢新告诉陈伟强,想落户必须要有自己的房产,除此之外直系亲属的房子也可以落户。
陈伟强表示高杰没房子,也买不起,自己只是高杰的舅舅,想落户到他家也是不行的。正在陈伟强犯愁的时候,谢新又补充了一句:“在别人的房产证上加上高杰的名字也是可以的,但这种事情一般没人会答应。”原本只是谢新的无心之言,陈伟强却突然有了“灵感”:正常人不会答应的条件,那如果不是“正常人”呢?
2011年5月,陈伟强又找到谢新,说要让谢新帮忙在一个房产证上加上高杰的名字,事后会给谢新4000元的好处费。谢新原本还纳闷,怎么会有“冤大头”同意把别人的名字加到自己房子产权证上,但在之后陪同陈伟强办理相关手续时,他渐渐看出了门道。
以补贴作诱饵
原来,陈伟强找来的“冤大头”是一个智力三等残疾的人——王全中。陈伟强对王全中说,想把自己外甥的户口落在王全中的房子里,作为补偿,会给王全中每个月300元。王全中根本不明白自己的房产证上多一个名字意味着什么,他觉得每个月有300元可以用还是很划算的,于是就同意了。
此后,陈伟强带着谢新找到王全中,三人一起去了房产交易中心,陈伟强拿出准备好的房产买卖表格交给王全中签字,王全中没上过学,也不识字,他并不知道这些纸上写的是什么的,也不知道自己签了这个名会产生什么后果,他只知道陈伟强告诉他要签买卖合同才能在房产证上加上高杰的名字,房子还是他的,高杰只是挂个名而已。王全中便爽快地签上了名字。
鸠占鹊巢骗房子
虽然王全中被蒙在鼓里,但一旁的谢新却发现一丝异样。当陈伟强在买卖表格上买受人的一栏只写了高杰的名字时,谢新提醒陈伟强应该把王全中的名字也写上去时,陈伟强却说不关你的事。谢新当下明白陈伟强是想骗王全中的房子,虽然觉得骗一个“傻子”的房子有些缺德,可谢新又不想失去那几千块钱的好处费,最终对这件事保持缄默。
合同签好后,陈伟强只把王全中的身份证还给了他,但是并没有把房产证还给他,反而振振有词的对王全中说:“你要房产证有什么用,我替你保管!”老实巴交的王全中也不敢再坚持。
又过了十几天,陈伟强、谢新、王全中以及高杰又去趟房产交易中心,把后续手续办理完毕。至此,在王全中懵懂不知的情况下,这套房子便成为高杰的所有物。
此后,王全中果然每月都收到了300元的“补贴”。直到有一天,小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告诉王全中,他的房子已经变成高杰的了,他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检察官点评:生活中,各种诈骗手段屡见不鲜,你我都有可能上当受骗。然而,本案的受害人却属于一个特殊的群体——智障人士。对于这一类人来说,他们缺乏应有的判断力,更容易陷入骗局,也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注。针对智障人士认知、判断能力缺乏的情况,社区工作人员应当时常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对于异常之处及时询问,并用简单易懂的方式向他们普及基础的自我保护措施,加强他们自我保护的能力。
在该案中,犯罪嫌疑人陈伟强的行为固然要遭受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追究,但中介谢新的缄默放任了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应受到谴责。检察官呼吁,一个社会对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现了社会文明的进程,社会成员应给予特殊群体适当的关心,不歧视不轻视残障人士,给这群特殊群体送去温暖。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