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张债务凭证引发的矛盾纠纷,究竟是10万元的欠款还是20万元的债务?相交10余年的老朋友张某、王某诉诸法庭,延迟履行判决6年的高昂费用,该谁买单?检察官了解案情后,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将持续多年的纠葛圆满化解。
老友相交十余年 两张凭证引发诉讼
张某和王某曾合伙做过生意,是相交十余年的朋友,彼此十分信任。2002年,张某代收王某一笔买车款时,曾写下了一张10万的收条。两年后,因为各种缘由,张某又写下了一张10万元的欠条。而正是由于这两张小小的债务凭证,相交十余年的老友竟对簿公堂。
2005年,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将20万元债务归还,而提供的证据就是张某写下的两张各10万元的收条和欠条。由于没有收到开庭通知,张某被缺席判决败诉,因判决无法履行,法院冻结了张某的一处房产。
王某对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一处房产被法院冻结,而作为被告人的张某却一直毫不知情。直到2007年,张某欲出售该处房产时,才得知自己房产被冻结。由于买家无法过户,100多万元的尾款一直没有给付,这对张某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此后几年间,张王两人为具体的还款金额多次商谈,却一直没有结果。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规定,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没有在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延迟履行期间的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基础上增加一倍。张某因判决生效后未履行还款义务,另需支付10余万元的利息。本来就对债务金额有存异议的张某得知还需另付利息,更加咽不下这口气,坚决不肯给付,而王某也坚决不肯让步,此事陷入僵局。
检察官耐心调解 多年纠纷终化解
今年6月,张某来到静安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申诉。张某坚称,王某向法院提供的10万元收条、10万欠条系针对同一笔钱款,因为王某称10万元收条遗失,故张某又另写了一张欠条。同时,张某还反映,2005年王某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和财产所有权诉讼时,伪造了张某住址,导致其收不到法院传票,最终被缺席判决败诉。
检察官受理该申诉后,仔细审查该案案卷及相关证据材料,发现此案的主要证据在于张某白纸黑字写下的10万元收条、欠条各一张,而张某对其申诉主张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佐证。
为客观、全面地了解该案事实,检察官还主动联系原告王某。经过多次沟通,王某向检察官讲述了事情经过,并认为收条、欠条系两笔不同钱款,且均以现金交付给了张某。同时,检察官了解到,虽然法院判决王某胜诉,但欠款一直没有给付,使他的利益也受到损失。
检察官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虽然从法律上作出判断并不困难,但由于双方纠纷并未真正化解,欠款给付也难以执行,时间拖得越长,双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也越大。
为化解这一持续多年的纠纷,检察官对当事双方开展调解工作。虽然在调解之初遇到不小的阻力,但检察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代理人谈话,耐心地从法律、证据、情理多方面进行分析,疏导不满情绪,促使双方逐步转变态度,达成和解意愿。
日前,张某、王某在检察官主持下举行了和解协议签约、履行仪式。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张某给付钱款,王某亦出具收条,六年执行未果的案件终于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也对检察官耐心细致的工作表示感谢。
检察官释法
本案中,张某向王某出具的收条和借条是支持其债权和所有权的主要证据,而张某难以提供王某虚构债权的证据,两人在借款当日的对话、出具借条的客观事实亦难以求证。法院判决是以证据为依据,缺乏证据的张某,其诉求难以得到支持。
在此,检察官指出收据、借条等书面凭证是借贷法律关系的重要书证,希望广大市民吸取此案教训,在日常生活中书写任何凭证一定考虑法律后果,在出具此类凭证尤其是关系到债务关系时应对该凭证所指债务关系、缘由等事实表述清晰,切勿只写“欠某某人多少钱款”或用词模糊造成歧义,避免在日后产生纠纷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