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无分文的孙某躲在ATM机旁预谋抢劫,用木棒连续袭击两名取款人却没有抢到分文,最终因害怕而走进警局投案自首。日前,崇明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孙某提起公诉。
2011年12月24日凌晨,饥肠辘辘的孙某在工地上到处转悠,看见工地上的垃圾堆里有根木棍,便心生歹念,想用木棍打人弄点钱花。于是,孙某找到了一个ATM取款机,摸清地形后,便悄悄地藏在一旁。
到了大约7点,一个年轻男子来到ATM机前,他进入取款机房间后并没有插上门。孙某在外等到男子进去大约2分钟后,估摸着应该输完了密码,便拉开玻璃门,用藏在身上的木棍从背后袭击该男子头部,棍棒之下男子顿时招架不住,跑出了取款机房。
孙某见男子的银行卡还在取款机里,便查了一下余额,准备将卡里的3000多元钱取出,但误按了退卡键,卡就退出来了。眼见煮熟的鸭子飞了,孙某只得不甘心的将卡藏在口袋里,继续蹲守等待下一个取款的人。
几分钟后,一女子来到取款机旁,看到女子操作取款机时也没有锁门,孙某便伺机侯在门外,估计这名女子已经输好密码后,拉开取款机房门,从怀中掏出木棍,敲了这名女子后脑两下,对她大吼一声,叫她出去,这名女子马上跑出了取款机房。孙某转身准备在取款机上取钱时,却发现该女子密码只输了两位。
毫无收获的孙某将木棍丢在路边的垃圾桶内,沿着公路漫无目的地走着,看见前方派出所的警徽,越想越害怕,越想越后悔,于是跨进派出所投案自首。
检察官提醒:如今很多ATM机前设置了一个玻璃隔间,并在门上安置了插锁,取款人在进入隔间后可以从内上锁,以确保取款时周围的私密性和安全性,但很多市民觉得锁门麻烦,往往让这道安全屏障形同虚设。本案中,两名被害者都出现了在操作ATM机时没锁门的情况,让犯罪嫌疑人有机可乘。因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在取款时要注意周围环境,遇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惕,在ATM机取款前,一定要将玻璃隔间的门锁上,确保自己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