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爱好枪械,八零后白领周某购买具有致伤力的仿真枪支收藏,不料此举触犯法律,他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送上法庭。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周某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去年8月3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刑侦支队根据线报获知,某网站从事枪支销售活动,其中一名买家居住地在宝山区。9月25日,公安人员根据线索抓获涉案的买家周某。周某到案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购买、存放仿真枪的犯罪事实。
原来,周某是一名普通白领,也是一名枪械爱好者。2008年5月一次偶然机会,周某在一家文具店发现了许多仿真度颇高的枪械,兴奋的周某在这家店中一连购买了六把仿真枪,并带回自己办公室存放。2012年3月,周某在一个讨论军事、枪械的论坛中浏览到有人发布出售仿真枪的信息,便立即联系了卖家,通过支付宝账户支付了购枪款后收到了一把M9仿真手枪。周某在购买这些枪械时并没有想到会惹来牢狱之灾,平日,他还时常在办公室把玩这些“藏品”。而如今,周某对自己缺乏法律意识,莽撞购买枪支的行为后悔不已。
根据周某的交代,侦查人员在周某的办公室内共查获M4仿真突击步枪两把、SCAR仿真突击步枪一把、M14仿真自动步枪一把,MP7仿真冲锋枪一把、G36仿真突击步枪一把、M9仿真手枪一把、塑料子弹三包。经鉴定,七支仿真枪中仿M9手枪一支及仿G36突击步枪一支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可以击发并具有致伤力。
检察官说:根据公安部2006年关于仿真枪认定问题的批复,利用气瓶、弹簧、电机等形成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并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具备制式气枪的本质特征,应认定为枪支,并按气枪进行管制处理。通过此案,检察官提醒一些爱好收藏仿真枪的市民,切勿随意盲目购入仿真枪械,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