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检察官的不懈努力,给了我向被害人家属当面道歉的机会,是检察机关公正办案,给了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日前,在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公开宣告会上,被不起诉人韩某非常感动,连连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今年年初,因妹妹所住房屋受漏水困扰,韩某找上妹妹的邻居理论,进而与对方起了争执并发生冲突,韩某用扫帚柄对被害人头面部实施殴打,致被害人轻伤,韩某自己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羁押。
案件移送虹口区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周敏陷入了沉思。由于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案件,符合启动刑事和解的条件,在案件侦查阶段和审查批捕阶段,警官和检察官都依法开展刑事和解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双方始终未达成和解。在审查起诉阶段,假如就案办案,周检察官只需审查好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将案件移送法院,于法而言,并没有任何不妥。
但是周检察官在对案情进行认真分析后,认为本案如能达成刑事和解,更有利于修复邻里间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为此,他开始了耐心的沟通调解工作。针对韩某对犯罪事实予以供认,并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情况,周检察官多次主动联系被害人,释法说理,进行调解。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最终,在检察官细致工作和耐心解说下,当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韩某家属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被害人则对韩某表示谅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根据案情变化情况,虹口区院决定对韩某变更强制措施,并就韩某故意伤害案件拟作不起诉进行听证审查。在听证会上,韩某当面向被害人家属道歉,双方当场握手言和。
受邀参加听证会的区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纷纷表示,在检察官的努力下,曾经剑拔弩张的当事人终于能平心静气地坐在一起,这是检察官执法为民的具体实践,使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统一。最终,该院检委会经过认真审议,对韩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