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电动自行车撞上超速克隆出租车,电动车上两人一死一伤,事故双方原本都有错,但克隆车驾驶员陆某担心自己的克隆行径曝光后遭到处罚,竟逃离现场,并维修车辆掩盖形迹。日前,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陆某提起公诉。
今年3月16日午夜,被告人陆某驾驶一辆克隆出租车在丽水路行驶时,与逆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迎面撞上。事发时,克隆车超过了限制时速。撞击后,电动自行车上的两人跌下车,一死一伤,克隆车的前挡风玻璃、车灯、保险杠等也被撞坏,碎玻璃都溅到了车内乘客的身上。
车祸发生后,车内乘客赶紧大叫停车,陆某却充耳不闻,径直加速驶离现场,放下乘客后,便自己把车直接开进了修理厂。修好车后,便回到崇明家中睡觉,完全没有顾及电动车上两人的死活。幸好车内的乘客下车后赶回现场,报警求救,在雨中躺了许久的伤者才获救治。
陆某曾是一名正规出租车司机,后离职。2012年5月,他以抵债为由,从老同事的出租车上撬下一副号牌挂在自己的车上,并偷了车辆行驶证。他自知克隆车违法,一旦被抓处罚严重,事故发生后,第一个念头就是“不能被抓”,所以不仅逃离现场,赶紧将车修好,还将车辆号牌、行驶证等分别丢弃在修理厂墙角和黄浦江中。
陆某心存侥幸,以为只要逃离现场便能逃避处罚,然而,事发后仅仅24小时,他就在崇明家中被警方抓捕归案。
承办检察官指出,被告人陆某驾驶克隆出租车超速行驶有过错,但电动车一方驾驶不符安全标准的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也有过错。根据相关法律,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或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应承担全部责任。本案事故发生后,陆某逃逸,又对事故车辆进行维修毁灭证据,妨害司法机关办案,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血的教训再次令人警醒。
在此,检察官也提醒广大市民,安全行车关系你我他,遵守交通法规重于泰山。同时,也提醒市民切勿购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车,或对电动车进行改装,骑着带“隐患”的电动车出行,不仅对他人的人身造成威胁,也危及自身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