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山区检察院起诉一起职务侵占案件,一名物流公司司机因利用运输货物的职务便利,将8部苹果手机调包而获诉。
今年年初,某著名电子商务公司先后收到十余名顾客投诉,称购买的苹果IPOHE手机系“山寨机”。起初,该公司认为是竞争对手搞鬼,便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该公司发现收到“山寨机”的客户遍布上海各个区,而问题手机则是被人进行了调包。意识到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商业竞争事件,该公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侦查,公安机关发现该电子商务公司物流中心驾驶员盛某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3日,犯罪嫌疑人盛某在其暂住地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盛某如实交待其调包手机谋取利益的犯罪经过。
去年3月,盛某来沪打工,应聘某物流公司的驾驶员岗位,每月工资4000元。起初,盛某的工作生活还算顺利,然而不久,盛某便开始沉迷于赌博,在游戏厅中输了很多钱,为此还债台高筑,仅凭其驾驶员的工资难以偿还。由于债主紧逼催债,盛某遂起歹念,打起了将其运输的苹果手机调包出售牟利的主意。
2013年1月,盛某乘一次收取IPHONE5退货的机会,将其中5部全新的苹果手机调包,并混在退回的货物中交给了公司。被掉包的真手机则被盛某以3800元一部的价格销赃。眼见调包后公司并未发现,盛某伺机再次出手,乘又一次收取退货的机会如法炮制调包了3只手机,并以3400元一部的价格销赃。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盛某身为企业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该案经宝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盛某犯职务侵占罪,处有期徒刑二年。
检察官提醒:本案中,由于涉案单位在运输流通中存在管理漏洞,给物流司机监守自盗有了可乘之机,最终导致顾客的权益受到侵害。检察机关在建议涉案公司加强内部监管和员工教育的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网络购物毕竟不像传统购物一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需要买家先行支付,商家随后发货,存在一定的风险,故市民在收取网购包裹时应及时“验明正身”,确认货物后再行签收,避免造成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