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法庭被告席上,已怀孕7个多月的王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追悔不已。身为某大卖场药房的柜长,王某因一时贪念监守自盗,将13盒冬虫夏草陆续转卖并做销账处理。当王某自己为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之际,一次盘点却将她的如意算盘打破。
2013年8月15日,公司业务部高级专员对王某分管的第十一药柜进行盘点,发现电脑上的账目与货架上的药品数量严重不符。公司账上显示:自2011年以来,该药柜共进15盒冬虫夏草,销售13盒,现药柜上应有两盒。然而,当他去药店收银台调取公司的销售记录时,却没有找到冬虫夏草的销售记录,公司也没有收到那13盒冬虫夏草的销售款,营业员均表示从来没有销售过冬虫夏草。
价值2.8万元的13盒冬虫夏草就这么不翼而飞了?原来,13盒冬虫夏草早已被柜长王某私自转卖牟利。
2011年5月18日,公司的配送人员打电话告诉王某10盒冬虫夏草送到了。王某此时恰好不在店里,她让配送员把货送到卖场边上的一家药房。不久,王某来到药房取货,她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一直以来,公司从来不派人到柜台盘点,并且自己又是负责每月做账的,如果自己在电脑上做销账处理,运气好的话没准能蒙混过关。
虽然心里还是有点害怕,但为了还清信用卡欠款、多买几件时髦的衣服,王某将10盒冬虫夏草直接卖给了路边收虫草的人。在此后的两年内,她又陆续卖出了3盒冬虫夏草,共获得了1.6万元的收益,这些钱全被用来偿还王某信用卡欠款及个人消费。
事情暴露之后,王某才后悔不迭。2013年12月24日,在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她主动前往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投案自首,两天后她向公司退赔2.8万元。长宁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法庭上,王某表示,自己一时糊涂酿成大错,将来保证不会再犯。由于王某认罪态度良好及时归还赃款,以及考虑到她已经怀孕七个月,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检察官说:近来此类营业员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的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刚开始工作的年轻人由于抵御不住物质的诱惑,贪图虚荣,将手伸向了自己销售的商品。殊不知法网恢恢,“伸手者”终将要为自己一时的贪心买单。
在此,检察官提醒刚踏上社会的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念,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合法报酬,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因一时贪心而伸手盗窃,否则必将受到法律惩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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