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娱乐

以案说法
 
伪造身份租房屋 冒充房东骗房租
 
日期:2014年11月28日    作者:蒲荀    字号:

 

戴先生以3000元的“低价”租下了一套房屋,并支付了3个月的租金。正当戴先生准备入住时,却发现所谓“房东”竟是他人假冒的。近日,假冒“房东”骗取租金的林某被抓获到案,普陀区检察院审查后以涉嫌诈骗罪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1013日,一名自称“汪某”的男子来到某房产中介,称要租房。在中介陪同看房后,“汪某”同意以付一押的方式与房东签订租期为一年、每月租金3500元的租房合同。见“汪某”态度诚恳、办事爽利,房东和中介都没对“汪某”的身份产生怀疑。甚至在合同签订后,“汪某”提出没有携带现金,希望三天后再付款的要求时,房东也不疑有他,马上同意了,并将房屋的钥匙交给了“汪某”。

其实,“汪某”是林某伪造的一个假身份,而骗取房东信任并拿到房屋钥匙只是他诈骗行动的第一步。

很快,拿到钥匙的林某就以房东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了一条租房信息,并标注了 3000元的“低价”。不久,就有房产中介联系林某,表示有客户希望租住该房屋。

次日,房产中介田某带着想要租房的戴先生一起来看房。田某询问林某是否为该房屋的房主,林某则不慌不忙的说道:“这房子是家里人过户给我的,我是房东也有钥匙。”边说边拿出了钥匙打开房门。见林某神态自然,田某和戴先生便相信了他的说辞,也没有要求林某出示房产证。

戴先生看房后十分满意,当场就和林某商定以每月2700元的价格租下该套房屋,并以付三押的形式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支付给林某10800元现金。

1016,正当戴先生在新租的房屋内打扫卫生、准备不日入住的时候,一名男子上门询问男房客去哪儿了。原来,该男子是当初林某以“汪某”名义签订租赁合同时找的房产中介,林某答应三天后付款的期限已到,中介今天就是来收租金的。

听了这名房产中介的一番解释,戴先生惊怒交加,原来把房子租给自己的男子根本就不是房东,而是一个想要“空手套白狼”的骗子!而此时的林某早已携带着租房款逃往外地。

近期,犯罪嫌疑人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到案后,林某如实交代了自己诈骗的犯罪事实。

检察官说:本案中,林某假冒房东,将租来的房屋低价转租出去,以此骗取被害人钱财达万元,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将受到法律惩处。而纵观此案,除去林某涉嫌诈骗的行为,房东的疏忽、中介公司工作上的不严谨、被害人的掉以轻心也都是案发的导火索。假如在签订第一个租赁合同时查看核实林某身份,或在签订第二个合同时要求林某出示房屋产权证明,则很快就能揭穿林某的谎言,这个案件就可以避免。

针对这一起租房过程中的诈骗案件,检察官再次提醒市民,在租房时一定要核实房东身份,查看房屋产权证明,确认房屋的产权归属,以免受骗上当。此外,对于那些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源则要多留一个心眼,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而“着了骗子的道。”

同时,检察官也建议房产中介,对经手房源应进行信息确认,核实房东信息及产权归属,保障租房人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租房市场的秩序。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盛世娱乐-盛世娱乐开户-盛世中华娱乐城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