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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下旬,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正如火如荼的进行,奉贤某大学也承办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一场英语考试。本是一场普通的考试,却起了一点波澜。 负责监考的老师在核对一个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时发现考生本人和证件上的照片年龄有点问题,为了防止弄错,监考老师将这个情况告诉了同在考场监考的另一名老师,两人反复核对后也感觉照片和本人出入很大,而且考生提供的证件上的出生年份是1972年,但这个考生本人明显没有那么大的年龄,两人及时向学校领导作了汇报,经询问其承认了代考的事情,校方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往案发现场调查,将代替考试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经查,张某今年31岁,所代替的考生姓谢。考生谢某自幼在老家读书至大专毕业,2003年至上海创业,通过自己的努力,成立公司。 因孩子过两年就要参加高考,想要在上海参加高考需要父母拥有足够的居住证积分,但谢某仅大专毕业,所拥有的居住证积分尚不满足孩子参加高考的要求。他得知可以在网上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毕业后就能获得本科文凭。但由于生意忙怕没空去上课,而且年纪也不小了怕学不下来,所以一直没去报名。 在一次和朋友聚餐时,谢某和朋友说起了这个事,同在一起吃饭的朋友称其认识一个在社会教育培训机构里面的工作人员,谢某只需报名并支付一笔钱后,他会帮忙操作,不用上课,不用考试,不用操心,最后直接拿本科毕业证书就可以了。 谢某在朋友的鼓惑下,稀里糊涂的给了朋友两万元及身份证件,让朋友帮忙办理后再也没有过问此事。直到2018年11月接到了公安机关的电话向他询问替考的事情时,谢某还一头雾水。 根据谢某和张某提供的信息,奉贤警方通过调查在江苏余姚某小区内将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嫌疑人金某抓获,经讯问,其对组织“枪手”代为考试作弊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金某交代,他在网上招揽需要替考的客户,并招募组织“枪手”替考已有多年。 目前,谢某和张某正被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之中,而犯罪嫌疑人金某招募多人并组织代替他人参加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近日,奉贤区检察院已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替考行为破坏了考试的公平性,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已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都构成犯罪,都要受到刑罚。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包括职称考试、研究生考试、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务员考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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