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0日晚,方为与朋友聚餐时喝了瓶啤酒,之后又与朋友到夜总会,期间喝下半斤洋酒,直至次日凌晨回家休息。
7月11日7时许,一觉醒来的方为觉得脑子挺清楚的,只是嘴里有点酒气,并未重视,便如往常一样驾车上班,行驶至一路口时,因违章鸣号被巡逻交警例行检查。
值勤交警与其交谈时发现其口中酒气很浓,便怀疑他涉嫌酒后驾车。后经抽血检测,方为体内酒精含量为1.17mg/ml,远远超出0.8 mg/ml的醉酒标准,属于醉酒驾车。
日前,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方为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体质影响酒精代谢 前车之鉴未重视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解释,这起案件是该院办理的首例隔夜酒醉驾案。据了解,隔夜酒驾车是否构成酒驾因人而异,由于个人体质不同,即使同样的饮酒量也会导致饮酒者的血液酒精浓度有很大的区别,并且对酒精的代谢挥发程度也不一样。这就导致有些人酒歇几个小时后酒精浓度已经低于酒驾标准,但有些人却可能处于峰值,甚至出现十多个小时后血液酒精浓度仍然处于超标状态的情况。
而对本案被告人方为来说,隔夜酒成“祸首”并非毫无预兆。早在2009年,他就有过一次因酒后驾车被处罚的经历。当时方为在晚上8点时喝了两瓶啤酒,酒歇5个多小时后驾车回家,路上被交警例行检查。经检测,发现他属于酒后驾车。当时,方为就很纳闷,自己只喝了些啤酒而且过了几个小时,怎么还能被测出酒驾。
虽然隐约认识到自己的体质对酒精代谢比较缓慢,但他显然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他在嘴里尚有酒气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开车,最终栽在了隔夜酒上。
酒驾判断有硬标 切忌“跟着感觉走”
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强,酒驾已成为许多驾驶员的“雷区”。但从这起案件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人对“酒后”的认识并不准确,酒歇后几个小时算是安全时间,隔夜酒到底属不属于“酒后”范围?酒歇后头脑已经恢复清醒,是否仍属酒后开车?
对此,检察官指出,判断酒驾不应以酒歇时间长短和驾车时个人意识状态为标准,而应以法律硬性的数字指标为根据,即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根据现行标准,驾车者血液酒精浓度在0.2mg/ml至0.8mg/ml的属酒后驾驶,浓度超过0.8mg/ml的,就算醉酒驾车。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个人体质对酒精的代谢能力不同,即使酒量再好,饮酒后切勿匆匆掌起方向盘,盲目地“跟着感觉走”,应保证在酒后至少24小时内不要开车,这样才能确保消除酒驾甚至醉驾隐患。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