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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大家买房都会去售楼处或者专业的中介机构,毕竟房价不菲,要去靠谱有保障的地方购买。但是如果有一个亲戚对你说,有内部低价房源时,你会相信吗?
2015年4月,犯罪嫌疑人徐某主动联系被害人李某,骗李某说自己有好几套内部房源,价格便宜,李某挑选了其中一套,并在4月底付给徐某5万元定金。2016年5月17日,李某和徐某签订了一份上海市房地产代理合同。李某也在2016年9月30日前陆陆续续付给徐某近250万元房款。付完钱后,李某却一直拿不到房子。直到2018年12月的一天,徐某终于带李某去某小区看了房子,并把钥匙和房卡给了李某,李某房子终于下来了,随即办理了入住。没想到,刚住一段时间,李某就听说徐某被抓了,一打听,才发现从徐某手中买的房子竟然是徐某租来的。徐某还自以为聪明地没用自己的身份信息租房,她带自己的一个朋友一起,请朋友帮忙租的房子。
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根本没有内部房源,也无任何楼盘的代理销售权,她从身边的亲朋好友入手,骗取被害人信任,让被害人在还没看房子的时候就甘愿付房款。假如被害人催要房子,徐某就以他人名义租相应小区的房子,一般租期是一年,再带被害人看房,将房子的钥匙和房卡给被害人,让被害人相信房子已经买下来了,有的被害人甚至入住了也不知道房子其实是租来的。
李某并不是唯一一个被害人,至案发,徐某用同样的方法骗了自己的表哥、表嫂等5人的购房款共计1000余万元。
徐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罪,近日,奉贤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不少不法分子利用买房人贪图便宜的心理实施诈骗,该类案件屡见不鲜。买房涉及金额一般较大,买房人应小心谨慎,到正规楼盘通过开发商购买,签订合同;或者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查验相关资质证件,确认真正产权人,注意多方核实购房信息,切勿因小失大,房子没有到手,还赔了房款,“房财两空”。如果真的不慎被骗,一定要第一时间报案,追回房款,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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