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吴某抢劫未遂后逃逸,因害怕法律制裁欲投案自首,到达派出所后又心生恐惧,以报假案的方式逃离了派出所,结果被民警识破抓获。日前,金山区检察院对涉嫌抢劫罪(未遂)的犯罪嫌疑人吴某依法提起公诉。
几年前,吴某随父亲来沪务工,在金山区一家机械厂打工,月收入微薄。三年前,吴某父亲不幸病世,孤身一人的他生活更加拮据。吴某因囊中羞涩,看见那些家境富裕的人,心中既羡慕又嫉妒,遂产生了抢钱的念头。
去年12月的一日,吴某戴着口罩帽子冲进金山区一家名烟名酒店内,用仿真塑料手枪对着店内女服务员,要挟道:“不准动,交出钱来。”女服务员顿时不知所措。这一幕恰巧被楼上店老板朱某从监控视频中发现,他马上冲下楼来。
见又有人出来,吴某用仿真手枪对着朱某说:“你也不准动,交出钱来。”朱某并未被吴某吓住,他大胆走上前去,一边用手拨开吴某手中的“抢”,一边怒喝要把吴某赶出去。
吴某见抢劫不成,便立马夺路而逃。
回到家中,吴某对自己犯罪的行为越想越害怕,准备到公安机关自首。然而,当他走到派出所准备向民警自首时,想到将会受到的法律制裁,吴某不禁有些退缩。面对民警的询问,吴某临时编造了一个自己遭劫的假案,声称自己刚刚被一持枪男子抢走了手机和现金。但当民警询问详细的案发经过时,他却支支吾吾,不能自圆其说,这一点引起了接待民警的怀疑。
其实,在吴某到派出所“报案”前,被劫烟酒店老板朱某已经报案。民警发现,被劫烟酒店老板朱某所描述的劫匪特征与吴某十分相似,这一点也引起了民警的关注。
后经技术侦查,民警发现吴某所称被抢的手机其实就在自己身上。经民警再三盘问,吴某终于承认自己并没有被人抢劫,而是对一家烟酒店抢劫未遂的犯罪事实。
检察官点评:吴某因手头拮据、法制观念淡薄,一时迷惑走上了犯罪道路。原本打算自首的他却因害怕法律惩罚而报了假案,失去了自首从轻处罚的机会,其教训非常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