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撬汽车车牌,然后留纸条敲诈车主,一个专偷车牌实施敲诈的小偷在十天内疯狂作案十余起,被警方成功抓获。近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徐汇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提起公诉。
不打钱,下次刮花你车
2011年10月23日晚,家住闵行区的陈女士将车停在自家小区里,到了26日早上,准备开车上班的陈小姐突然发现车上的车牌不见了。这是怎么回事呢?陈女士发现在车的右侧后视镜上,夹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您好,借车牌一用,诚心要,打200元到400元,只要你打,绝对还您,说话算话,您诚心,我会更诚心,诚心是金。不打、报警,下次刮花你车”。
陈小姐的心不由一沉,“碰上敲诈的小偷了。”虽然,她不想纵容对方嚣张的气焰,但想到万一对方天天来小区给自己的车做做手脚,后果不堪设想……
陈小姐最终还是打通了对方留在卡片上面的手机,一男子接通电话后要求陈小姐汇款400元到指定账号,并称收到钱后会在晚上12点前联系陈小姐,告知车牌所在地。
陈小姐按照男子的要求汇了400。汇完钱后,陈小姐电话通知了该男子。当天晚上,男子发来短信让陈小姐去高兴路420号旁的车下面拿回自己的车牌。
同样的事情还在徐汇、闵行多处小区内频频发生。2011年11月4日,公安机关在闵行区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归案。到案后,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在多处居民小区,撬窃停放在小区内的汽车车牌,并留下手机号码实施敲诈的犯罪事实。
十日内疯狂作案十余起
据王某交代,2011年9月底开始,他就在徐汇、闵行多处居民小区内作案,寻找停放在小区偏僻角落悬挂外地牌照的车辆,用携带的螺丝刀等工具将车牌撬下来,并在后视镜处留下联系方式,“这些车主联系我之后,我让他们把钱打到我的银行卡内,我再把车牌还给他们。”等钱到账后,王某再将车牌丢在小区附近的垃圾桶等隐蔽角落,并将具体地点告知车主,让他来取回车牌。
王某始终记得自己作案时那种忐忑不安的心情。“那是2011年10月1日,我骑摩托车到了春申路上的一个小区,偷了好几辆车的车牌……我让车主付钱,大约收了500到600元钱。车主没有报警,我却一夜也没睡着。”看来钱如此容易,王某便一发不可收拾。经查,王某在2011年10月24日至2011年11月3日短短十日内疯狂作案数十起,盗窃数十名被害者车牌,并利用这些车牌向失主勒索钱财。
根据查实的失主笔录以及相关的银行账单明细记录,证实王某至少向这些失主敲诈勒索人民币4100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近日,王某被徐汇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由于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的配套停车场建设无法容纳日益激增的轿车,导致一些车主把车停在小区偏僻角落,甚至直接在路边停放,这些地方或是保安巡查的死角、或无人看管,成了一些不法分子的作案目标,本案犯罪嫌疑人就是专挑这些车辆下手。另一方面,车主出于各种考虑,往往选择花小钱赎回被盗车牌,这种行为无形中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本案被告人王某正是利用车主的这种害怕报复、害怕麻烦的心理,屡屡作案得手。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私家车车主,遇到本案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切勿私了,不仅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还放任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侵害其他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