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温馨的服务,使高星级酒店备受客人亲睐。然而,2010年7月至2011年11月,一个神秘窃贼却频频光顾北京、广州、上海的14家高星级酒店行窃,窃取16名被害人现金以及钱包、会员卡等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3万余元。日前,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陈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0年7月中旬,常德市的邹先生携家人来上海参加招商会。7月28日,邹先生等住进上海的一家五星级酒店1611和1612房间。次日8点左右,邹先生与家人离开房间吃早餐。在自助餐厅门口,邹先生报了自己房间号后,就进入餐厅就餐。此时,一名个子不高,戴着眼睛的中年男子边拿着手机打电话,边在餐厅门口走来走去。
几分钟后,该名中年男子来到了16楼,服务员王某正在例行打扫房间。陈某焦急地对她说:“我是1611房间的客人,等下有事情,快点帮我打扫房间。” 按照酒店规定,客人必须持有房卡进入房间。但看到对方一脸凶样, 王某把到口的询问又憋了回去。毕竟,如果因为这个事情受到顾客的投诉,自己受批评不说,可能还要扣钱。
于是,王某用自己的通用房卡打开了房门,该中年男子也进入了房间。该男子称时间紧张,要求王某只打扫卫生间,王某便进入卫生间开始整理。等她出来,却发现该中男子已经离开。
此时,尚不知情的邹先生等人吃完早餐,便去了世博会参观,途中因儿子身体不适,10时许又返回酒店,发现服务员仅打扫了卫生间,而房间并没有整理。邹先生即向服务员王某询问,得知之前有人冒名进入房间,便连忙查看自己的行李箱,里面的7000余元现金已经不翼而飞。邹先生找到了酒店负责人,由于服务员存在过失,酒店和邹先生协商后,对其损失进行了赔偿。由于时间紧,邹先生也没有报警。
该名神秘窃贼就是陈某,他多次在北京、广州、上海的10多家星级酒店,利用早餐时间在餐厅处窥视获取酒店客人房间号后,以客人名义骗得服务人员开门,并伺机行窃。而一些酒店在发现客人财物失窃后,为了声誉而私下和客人协商赔偿,并未及时报案,导致陈某在其他酒店作案屡屡得手。
2011年11月21日,陈某在上海静安区一家五星级酒店试图故伎重演。由于陈某未出示房卡,服务员薛某打开房门后,拒绝陈某独自逗留房中,陈某两次试图支开薛某,均未成功。此时,薛某发现陈某的行为反常,向酒店安保汇报。保安通过监控,发现陈某与警方下发的协查通告中盗窃嫌疑对象形象吻合。
半小时后,行窃未果仍不死心的陈某再次回到该酒店,甫入大堂,即被酒店保安抓获,后移交给公安机关。日前,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陈某依法提起公诉。
办案之余,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先后走访了相关主管部门以及案发单位,通过调研,发现部分酒店在“顾客至上”的服务理念引导下,酒店工作人员一般重服务、轻防范,安全防范意识有所欠缺,而大多酒店在发生盗窃案件时,为保声誉往往选择内部消化,即不报警也不互相通告,导致陈某低级的作案方法屡屡得手。为此,静安区检察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及案发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酒店服务行业及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保力量,保障入住客人财物安全;加强对高、中级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明确有关制度落实,切实增强酒店服务人员的安全分防范意识。同时,建立行业内部互通机制和与司法机关的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工作合力,实现信息及时共享和区域安全联防。
近日,相关主管部门及3家案发单位分别函复,表示将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安全检查、强化教育培训、建立重大信息交流机制等措施,加强对饭店业的安全管理,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