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廖某在两个月间,先后多次盗撬他人车牌,并借此敲诈勒索十几位车主钱款近3000元。近日,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对廖某提起公诉。
2012年3月17日早上,家住松江的李先生跟往常一样,走出家门准备上班。在门口停车处,李先生发现自己轿车的牌照竟不翼而飞,而在挡风玻璃的雨刮器下则夹了一张写有“要回车牌,请打电话”的小纸片,李先生心想遇到偷车牌敲诈的人了,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几天之后,该盗窃车牌敲诈的犯罪嫌疑人廖某被抓获,他对自己两个月来多次盗窃轿车车牌进行敲诈勒索的事实供认不讳。
廖某今年30出头,原籍广西柳江,五年前来沪。因游手好闲一直没有稳定的收入。手头拮据的廖某一日突发奇想,决定用盗撬车牌敲诈车主的方法赚钱。廖某说干就干,他买了三个手机号码,并制作了很多小卡片,在上面留下手机号码。
2月2日晚,廖某开着摩托车来到某条偏僻的公路,沿路撬了两辆车子的车牌并把写有号码的小纸片塞在挡风玻璃上,之后把偷来的车牌藏在两车附近路边绿化带里。第二天,廖某接到了车主的电话,让他们汇200元钱到他的银行卡上,在确认收到车主汇款之后,他才把藏车牌的地方告知车主。
在此后两个月间,廖某多次撬窃停放在路边的汽车车牌,有时一晚上要撬窃十几块牌照。很多车主发现车牌被盗后,觉得补办牌照麻烦,就联系廖某“赎回”车牌。据检察机关查实,2012年2、3月间,廖某采用类似的手法,先后向14位车主敲诈钱财,每人100-300元不等,共计得款2850元。
检察官点评:本案中,部分车主在车牌被撬并遭到敲诈后,抱着“息事宁人”的心态,私下与犯罪嫌疑人联系并给付钱款。这种做法一方面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另一方面也给司法机关查证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次数、金额增加了难度。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如遇此类案件,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到相关部门补办车牌。此外,夜间停车要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正规停车场或是有安保措施的地方,避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