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被上司处罚,24岁的童某起了打击报复的念头,纠集同乡、朋友把上司束某痛揍了一顿,结果却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日前,经闸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童某拘役5个月15天,同案犯王某、金某、杜某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15天、拘役4个月和有期徒刑7个月,另一涉案人郑某仍在逃。
2009年4月,来沪打工的童某找到了一份物业管理员的工作,一干就是2年多。因为收入不高,他逐渐对工作开始漫不经心起来,经常在当班时开小差、跟同事侃大山,为此被上司束某当众批评过好几次。
2011年10月27日,束某发现童某上班又开小差,就不只是批评了事,而是开了一张《员工违纪通知单》给童某。看到违纪单,童某顿时急了。原来《员工违纪通知单》是和年终奖金挂钩,有这样一份记录,童某本就不多的年终奖又要打折扣了。
此时,童某对束某长期积压的不满在瞬间转化成深深的怨恨。气急败坏的童某当晚就打电话给同乡王某、郑某和朋友金某、杜某,称自己又被上司整了,要他们帮忙出口气。朋友求“帮忙”理当“两肋插刀”,几人一口答应下来。
次日下午,童某与王某等人会合,并把束某的体貌特征告诉了王某等人。快到下班的时候,童某一行人来到单位门口不远处,童某打电话给当班的同事,谎称有急事找束某,让他看到束某下班就通知一声。不知情的同事照办了,结果,束某刚出门不久,王某等人一拥而上对其拳打脚踢,而童某则戴着着头盔躲在远处观望。经鉴定,束某构成轻伤。
很快,童某、王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金某也于次年投案自首,杜某半年后被公安机关抓获,郑某尚在逃。日前,经闸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童某等四人判处相应刑罚。
检察官点评: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然而,办案中的童某在上司束某多次批评后,非但没有自我反省,反而对束某的“多管闲事”心生怨恨。心中的不满和愤恨因为一张《员工违纪通知单》而爆发,童某无视法律,纠集同乡、朋友对束某打击报复,最终把自己送进监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在此,检察官提醒市民应以此案为鉴,在工作生活中,正确对待、虚心接受上司或他人的善意提醒,切勿因一时冲动而犯下罪错,否则必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