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己手机被盗,男子心生怨愤,看到他人兜售手机竟认为是销赃,一把抢走手机。日前,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提起公诉。
陈某今年24岁,大学毕业后来到上海,后在奉贤区一家公司工作。去年11月18日上午,陈某与姐姐在浦东见面吃饭,饭后,姐姐将新买的IPHONE4S手机交给陈某,让陈某回家后为其下载和安装软件。
回家途中,陈某突然发现放在裤兜里的手机不见了,来回找了几遍都没有找到,陈某意识到也许是被小偷偷走了,只好到派出所报案。尽管报了案,遗失姐姐新手机的陈某还是觉得十分沮丧和郁闷。
下午5点左右,陈某来到莘庄地铁站南广场,看到一男子在向周围的人兜售手机。陈某曾听闻地铁站周围的人所兜售的手机大都来路不正,便认为这些人收赃销赃也是小偷的帮凶,萌生抢手机报复的念头。
陈某假借要买手机上前与卖手机的男子沟通,在谈妥价格后,陈某借口现金不够要去银行取钱,便与男子一起往银行走。途中,陈某称要再看看手机,男子便将IPHONE4S手机又交给了陈某。此时,两人步行至一十字路口,陈某拿到手机撒腿就跑,卖手机男子则在后紧追不舍,并大声求助。大约2、3分钟后,陈某躲进都一辆出租车内,但周围群众拦住出租车不让车开走,陈某见大事不妙便让出租车司机报警,后警察赶到现场将陈某带回派出所。日前,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点评:本案中,陈某原本作为被害人值得同情,但其因自己受害而起意报复进而抢夺他人财物的动机和行为却让人啼笑皆非。不论陈某动机如何,亦或被抢的手机确为赃物,但陈某抢夺他人手机的行为依然触犯了刑法,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在此,检察官也提醒广大市民,如遇到有人疑似销赃的情况,应及时报警,切勿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