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娱乐

以案说法
 
帮酒驾老板“顶包” 被以伪证罪判刑
 
日期:2013年11月20日    作者:彭少辉    字号:

    老板酒驾撞到路人,员工出于“义气”为老板“顶包”,最终两人均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经松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傅某拘役1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以伪证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去年8月15日凌晨,松江一路口发生交通事故,警方到场处理时发现,车上人员均已下车,并正与被害一方争执不下。民警将被害人李某送至医院接受治疗,并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李某指认是傅某驾驶车辆将其撞伤,且看到傅某从汽车驾驶位置走出来。经血样检验,傅某当时处于醉酒状态,遂民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不料,过了半天,案发时在场的另一当事人白某主动前来交警支队,表示当时是自己驾驶车辆。民警见其含糊其辞、言语闪烁,即对其加以劝导、阐述利害关系,白某又称自己当时是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但几天后,白某又多次至派出所,向民警表示,其因怕被处罚而未承认是其开车,并要求接受法律的处罚,希望尽快把“被冤枉”傅某放出来。

    傅某的驾车行为有被害人和几名证人可以证实,并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而白某的“顶包”行为属于提供虚假证言,涉嫌伪证罪。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对白某进行了讯问。在承办人的教育和劝导下,白某吐露了事实真相,原来案发当天他和老板傅某陪朋友喝酒后,驾车不小心发生了车祸,由于当时有证人看到傅某开车,所以警方只带了傅某去做酒精测试。起初,白某出于义气想帮傅某“顶包”,但被民警劝说后回家。又过几天白某想到,警方并没有自己醉酒的证据,如果自己承认开车,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老板傅某也可脱离囹圄,因此不断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据,希望帮傅某洗脱罪名,不料却将自己也变成了犯罪嫌疑人。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白某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涉及到傅某危险驾驶罪与非罪)做虚假证言,故意隐匿傅某罪证,应当以伪证罪追究刑事责任,据此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根据我国刑法,酒后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量刑在6个月以下。而伪证罪的法定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相比危险驾驶罪,犯伪证罪可能承担更重的刑罚。

    本案中,白某本想用“顶罪”帮助老板脱罪,不料却把自己送上被告席。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遵纪守法,不要酒后驾车,亦不要在刑事诉讼中做虚假证言,否则将面临法律的惩处,本案中的两名被告人就是前车之鉴。

 

 
 
 
 
 
盛世娱乐-盛世娱乐开户-盛世中华娱乐城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的屏幕分辨率和6.0以上版本的IE来访问本站
备案号:沪ICP备0602500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