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因擅自接私活而被公司辞退,心怀不满的他竟盗窃公司财物泄愤。日前,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诉。
王某曾供职于一家从事服装行业的私企,为了赚取“灰色”收入,他偷偷将公司的订单交给别的公司,从中牟利。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王某“飞单”的行为被公司老板获知,老板认为王某的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责令其离开公司。遭辞退后,王某非但没有认识到自己“接私活”的不妥,反而愤愤不平地埋怨起老板。
去年9月的一个星期日,已被辞退的王某来到公司,准备收拾自己的东西,但当他看到自己的私人物品已经被人整理好后,突然怒上心头:“我还没走就动我的东西,这么快就想赶我走,我要让你们付出代价。”由于是双休日,公司里并没有人,冲动的王某便在办公室内到处翻找,从财务办公桌的抽屉内偷走2000元人民币,又撬开同事的抽屉拿走了公司的产品样品册,最后还删除了公司电脑中的部分数据。
次日,公司员工上班后发现办公室遭窃,立即报警。不久,王某便被警方抓获。到案后,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检察官提醒:遭到公司辞退,不论是公司还是个人的原因,都应理性处理。对公司辞退决定不满的,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合理解决。本案中,王某被辞退后心怀不满,冲动之下实施盗窃,既给原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亦让自己身陷囹圄,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