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投保了保险产品,可之后却不断接到其他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客户资料为何能被同行业的竞争者精准地掌握?经查,该保险公司的员工刘某非法下载公司客户资料后,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其他保险公司的员工肖某和海某用于拓展保险业务。日前,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分别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判处3人相应刑罚。
2013年初开始,某保险公司上海的一家支公司陆续收到客户反映称,在购买该公司的保险产品后陆续接到其他保险公司推销员打来的电话,邀请他们参加保险产品推销会。而更让该公司感到困惑是,部分客户在参加完推销会后纷纷要求退保,转而投保对手公司的保险产品。
此种情况不仅出现这家支公司,该保险公司在上海的另一家支公司也同样受到客户投诉,反映受到其他保险公司的电话骚扰。种种迹象让该公司意识到,公司的客户信息很有可能被对手公司非法获取,遂向警方报案。警方经侦查,很快锁定刘某、肖某和海某有作案嫌疑。到案后,3人分别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据肖某交代,2011年,她刚从该保险公司跳槽到对手保险公司担任保险业务员,公司领导海某无意中发现其手中有原单位的客户名单,便提出让她想办法多弄一点客户信息以便拓展业务。海某还向肖某承诺,如果干得好就能把她从业务岗位调到内勤岗位。
为谋求事业发展,肖某找到以前的同事刘某,希望能获取公司客户信息。碍于情面,刘某答应帮忙。在之后的几个月里,刘某使用非法手段多次从公司电脑里下载了共计1万余条客户信息,并存进U盘内交给肖某。肖某拿到这些客户信息后,转手交给了上司海某,而海某则给了肖某2万元作为奖励。肖某则将这些钱全部给了刘某作为感谢费。
客户信息到手后,海某将这些信息分别提供给了自己保险公司的业务员,用于推销该公司的保险产品。
日前,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分别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判处3人有期徒刑1年至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至8000元。
检察官说法:本案中的3名被告人都是保险从业人员,为牟利分别非法出售和获取1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不仅给相关企业带来了较大的经济和名誉损失,更是严重侵害了公民的个人信息。
在此,检察官提醒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应提高自身法制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切莫为谋取利益而触犯法律,否则必将受到法律惩处。检察官也建议相关公司,加强对客户信息的管理和保护,同时增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避免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