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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一台高档相机,是每个摄影爱好者梦寐以求的,可是高档相机的高额售价,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于是不少摄影爱好者,将目光投向了网购,希望能通过网络淘到一台理想的高性价比的高档相机,这就给一些犯罪嫌疑人带来了可乘之机。
家住奉贤西渡某小区的夏某是一名摄影爱好者,2018年1月的一天,其在咸鱼上看到一个卖二手相机的卖家发布的销售信息。发现有一台索尼牌A7-R2相机,此款相机功能强大,拍摄效果好,但超过12000元的价格让他始终无法下定决心购买,这次居然在咸鱼上发现有人售卖。他当即联系了卖家,最终以8800元的价格谈妥购买。当其通过微信付清全款后,对方告知他说因即将寄给他的是测试机,需要他再补2000 元才能付货给夏某。夏某见自己已按照之前的约定付了款,可最后什么也没有收到,觉得可能被骗,就报了警。
警方通过调查于2018年3月在辽宁省盘锦市某商务中心将犯罪嫌疑人许某抓获。原来,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许某伙同他人在辽宁省盘锦市某商务中心以网上低价销售品牌照相机为由,安排同伙在咸鱼网、二手转转、58同城等网站上发布出售相机的信息,以发布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吸引客户来咨询购买,引诱客户支付订金或全款。待收到客户订金或全款后就以该相机性能差为由,迫使客户加价换购其他型号相机,如客户不愿加价或者要求其退款时,便采取冷落客户的方式,迫使客户妥协换购所谓同等价值的相机配件。经查,许某以这种方式,先后成功诈骗夏凯龙等6名被害人,总计价值达3.5万元人民币。
犯罪嫌疑人许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近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奉贤区检察院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大家:需要在网上购物的买家请到一些正规的有售后保障的大型网络销售中心购物,且付款应尽可能的使用正规的网络支付平台付款,尽量不要以微信转账等形式直接付款给他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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