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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来到店里,跟老板谈好生意后,提出想借用老板电瓶车,老板是借还是不借呢?犯罪嫌疑人王强用上述套路诈骗两名店主两辆电瓶车,2018年4月2日,奉贤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强批准逮捕。
2018年1月10号,王强来到奉贤区奉城镇一家油漆店里,谎称要买油漆,在跟店老板交涉一段时间达成共识后,王强表示要去接油漆工过来挑选,最终决定还是让油漆工来做。同时,王强询问能否借用店主的电瓶车去接人,基于王强前面表现出来的诚意,店主不带任何怀疑地同意了。没想到,王强一去不回,以350元的价格将电瓶车卖给了废品店。
经查,王强在2017年年底,以同样的方法骗取了一辆电瓶车。他到四团镇的一家家具店表示要买家具,装模作样地跟店主谈好价格后,假装要去银行取钱,问店主借电瓶车。然后骑着电瓶车在半路上碰到个流动收废品的工人,就以400元的价格卖掉了电瓶车。
犯罪嫌疑人王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日前,奉贤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文中人物为化名)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大家:店主在给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的同时,也要注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正式付完定金、签署合同之前,要提高警惕性,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顾客”,毕竟对来来往往的顾客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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