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与同事在聚餐吃饭时发现菜中有一只虫子,引发了刘力的不满,趁着酒劲,砸坏了饭店的财物,并殴打了饭店的服务员,日前,奉贤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刘力提起公诉。
刘力下班后与同事来到奉贤区南桥镇一饭店内聚餐,吃得正起劲,突然发现一道菜里面有一只小虫子,这可气坏了他们,马上叫来服务员,将情况反映给服务员。服务员在跟他们商量后,决定帮他们换一盘新的菜,同时免费赠送给他们一道别的菜作为补偿。服务员的方案得到了刘力及其同事的认可。
本来一切都已经解决了,但是吃完饭刘力的同事去买单的时候,服务员提醒说还有4瓶酒钱要付,当他同事要付酒钱的时候,刘力不乐意了。刘力认为菜中有虫子,影响了他们吃饭的心情,这4瓶酒钱应该免单。但是服务员认为当时已经给他们换了盘新的,并且赠送了一道菜作为补偿,当时就已经达成了和解,所以酒钱没有不付的道理。刘力还是坚持不付酒钱,与服务员争吵了起来,还辱骂了服务员。趁着酒劲,刘力拿起吧台上的东西就砸了起来,砸碎了几瓶酒,敲坏了放酒的橱柜的玻璃,砸坏了吧台的大理石台面以及平板电脑,把吧台的收银员吓得躲在了桌子底下。当服务员赶来阻止刘力的时候,刘力竟然用手捶打对方的胸口,甚至用手掐住对方喉咙,进行殴打,造成对方轻微伤。
承办检察官认为,刘力任意损毁公私财物,随意殴打被害人,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说法:
接近年尾,亲朋好友之间的聚餐也会增多,大家在吃饭期间遇到不如意的事情要心平气和地解决,切莫因为一件小事破坏了心情。逞一时之快,作出违法的事情,就因小失大了。
(文中人物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