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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着还款日期临近,却苦于身上没钱,小林为了不影响自己的消费信用,萌生了抢钱的想法,结果却让自己进了班房。近日,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小林批准逮捕。
2015年9月,刚满20岁的小林来上海打工,凭着自己之前在职校学过的技能,小林在松江区一家饭店做起了厨师。这份工作虽然辛苦,但收入还可以,然而小林平时花钱大手大脚,干了近一年时间,也没有攒下几个钱,甚至有时候需要借朋友钱还信用卡什么的。2016年8月底时候,小林为还支付宝的“蚂蚁花呗”犯愁,自己又不好意思再问同事、朋友借钱。但是离还款日越来越近,如不能按时还款,自己的消费信用肯定受影响。几番顾虑、挣扎之下,小林萌生了抢钱的想法。
8月31日晚9时许,小林随身带了把水果刀,坐公交来到松江老城区某商业街,之后一直在附近逛,寻找合适的目标。晚上11点多时候,路上行人已经不多,小林发现了一名正在边打电话边走路的女士(唐某),于是悄悄跟了上去,一直跟着唐某进了某小区里面。之后,在一个拐角处,小林突然从后面冲上去,夺下了唐某的手机,并亮出了自己口袋里的小刀。小林说自己不是来抢手机的,只是想从她这里拿些钱用一下,以后发了工资再还。小林翻看唐某手机,发现了一条短信余额提醒,里面有1700多元。随后,小林自己加了唐某的微信,并将1000元转到自己微信账户里,并当着唐某面还了蚂蚁花呗,同时说到“这1000块算是借的,等9月中旬发了工资就还,如果到时候没还钱,可以报案……”
9月中旬过去后,小林没有还钱,唐某遂报案。民警根据微信号很快锁定了小林,并于9月18日将其抓获。到案后,小林如实交代了自己因无力支付信用欠款遂产生“抢钱”念头,进而夺下唐某手机,通过转账方式获得1000元的犯罪事实。另外,受害者唐某面对办案检察官时,也道出了自己案发后没有第一时间报案的原因,一是想着对方能够兑现“承诺“,还了钱也就罢了;二是因为对方知道自己的住处,担心报警后对方报复自己。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说案:犯罪嫌疑人小林因无法按期归还信用消费,遂起歹念持刀抢劫路人钱财,其行为已经涉嫌抢劫罪,必然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受害人唐某面对不法侵害时,出于保护自己的前提,假装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其因顾虑没有第一时间报案又十分欠妥。在此,检察官提醒到,如遇不法行为,在保护自身的基础上,要尽量的保留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处理,以便尽快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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