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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高价收购网络“关键词”? 只为骗取高额“代理费”!
 
日期:2016年08月08日    作者:梁爽    字号:
  

如果有人商愿意花600万元收购你注册的互联网域名、网络“关键词”,你愿意吗?如果你感觉靠谱,表示愿意,你可能就掉入诈骗团伙挖好的“陷阱”里去了。日前,奉贤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利用收购网络“关键词”为名实施诈骗的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经初步查明,201512月至20161月间,犯罪嫌疑人邹某、李某等人注册成立上海红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苏公司”)专门从事诈骗活动。

该犯罪团伙首先打电话撒网,由话务员章某在电话中虚构有客户要高价收购被害人持有的互联网域名、网络“关键词”等,将被害人骗至公司面谈。

20161月初,上海奉贤的王先生接到了章某打给他的电话,章某在电话中询问王先生,他持有的关键词“手推车”、“商业设施”是否愿意转让,愿意的话就到红苏公司来谈谈,由公司出面帮他寻找买家。

过了两天,王先生来到杨浦区安波路上的红苏公司,章某把王先生引荐给了该公司部门经理许某,许某谎称北京北极光投资有限公司愿意以600万元收购关键词“商业设施”,但要办理好配套的版权证后才能交易,红苏公司可以代理办理版权证书。王先生将信将疑,许某见状又谎称北极光公司的一名部门经理正好在上海,可以先行联系下收购事宜,便打了个电话给冒充北极光公司部门经理的邹某。邹某便约王先生第二天再到红苏公司详谈。

经过数次商谈骗取了王先生的信任后,111日,许某等人诱使王先生与红苏公司签订《网络资源代理协议》等,约定北极光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王先生向红苏公司支付版权证代理费。随后,许某、李某等谎称北极光公司已支付保证金,并PS了汇款到账凭证诱骗王先生支付了5万元版权登记代理费。

之后王先生在一直没有等到红苏公司消息,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立即报警。

承办检察官提醒,遇到“天上掉馅饼”的事,千万要多留个心眼。“关键词”收购骗局与中奖骗局、捡钱骗局如出一辙,都是利用人们的贪婪心理行骗,只要不贪便宜,自然不会着了骗子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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