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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阿亮心生贪念将价值600多万元货物藏匿,借机敲诈勒索货主,殊不知他贪婪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日前,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阿亮提起公诉。
黎超是上海某公司的合作伙伴。4月的一天,该公司的经理柳元找到黎超委托他找一辆货车运货到南京,货物是300多件某知名品牌的中央空调,总价值达600多万。黎超找到朋友刘成帮忙,刘成派了员工阿亮去送货。黎超对阿亮说,南京那边货要得很急,希望他尽快出发,阿亮爽快地答应了。次日凌晨阿亮将货物从闵行运回嘉定马陆。准备出发去南京时,发现车子出了故障,深更半夜也修不了车,阿亮决定第二天修了车再出发。谁知第二天一早,黎超怒气冲冲地找到他,质问道:“不是跟你说了货很急,为什么没有按时送货?南京那边催得紧。”黎超语气不好,阿亮被劈头盖脸地一顿骂心里也不痛快,两人就争执了起来。情急之中,黎超踢了阿亮一脚。
黎超走后,阿亮越想心里越不舒服,觉得如果不“报复”,自己咽不下这口气,阿亮又想到小儿子因病在医院治疗花费了近二十万,家里负担很重,于是一个“邪恶”的念头渐渐在他脑中形成:“既然他们急着要货,这批货又这么值钱,黎超居然还踢了我,我何不借此机会捞一笔?”打定主意后,本已到常熟的阿亮又把车开到了太仓市,找了一隐蔽处停车并锁上,接着自己打车回到嘉定,来到马陆派出所报案称被黎超打,民警随后给他开了验伤单,他拿着验伤单去医院治疗。结果治疗下来费用不到200块,阿亮心想这样让派出所协商也赔不了多少钱。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阿亮知道货拖得越久,黎超他们就越着急。拖得久了,他再提条件对方就更容易答应。所以当黎超再打电话给他问货物有无送到目的地时,阿亮说没送到,他生病了要住院,货物放在哪里他也不记得了。黎超和刘成后来分别多次打电话劝说他,阿亮却无动于衷。到最后,他干脆连他们的电话也不接,让黎超他们干着急。
无奈之下,黎超只好找到经理柳元,向他说明情况,柳元亲自联系了阿亮,问阿亮怎样才肯归还货物。阿亮称黎超打伤了他,需要支付15000元的赔偿金和治疗费。柳元想约他一起去派出所协商,但打定主意的阿亮怎么也不肯与对方见面,称给了钱就还货,否则免谈。为了减少进一步的损失,黎超明知阿亮是“狮子大开口”,却还是在最短时间内转账15000元给他。
尝到了甜头的阿亮越发贪心了。收到钱后,他将车子的藏匿位置告诉了他们,却把车钥匙和行驶证藏起来。为了拿回车子,刘成再次联系了他。这次,阿亮又提出一个条件,他要刘成把欠他的一万多元的工资还上,他才会把车钥匙、行驶证、送货回执单等物件还给他们。刘成一听气不打一处来,年前是因为阿亮自己提前回了老家,所以没拿全工钱。年后来上班至今,刘成每次给他的出车费都超过了出车标准,所以算下来刘成并没有拖欠他一万多的工资,而且刘成也并没打算赖下拖欠的工钱。面对阿亮的无理取闹,忍无可忍的黎超和刘成选择了报案,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经布控,半个月后阿亮在虹桥火车站被抓获,到案后,阿亮对敲诈勒索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官说案:
被告人阿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向他人索要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涉嫌敲诈勒索罪。
在本案中,阿亮被踢伤确实冤枉,家里也的确困难,黎超也不该动手打人,但这都不是阿亮借机敲诈的理由,就是一念之差,他就从受害者变成了犯罪嫌疑人。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在工作中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一定要心平气和地说清楚,互相谅解。如果遇到伤害,记得要用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切勿贪心不足。
(本文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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