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雨天超速行驶,陆某驾驶的轿车在高速上失去控制,与停靠在紧急停车带上的一辆银色轿车发生碰撞,致使银色轿车驾驶员秦某从高速公路摔至地面并当场死亡。经认定,陆某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日前,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陆某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9月19日10时左右,陆某驾驶着自家的黑色凯迪拉克SUV由嘉兴出发前往上海浦东机场,妻子杨某坐在副驾驶上,其妹妹抱着孩子坐在后座。当时雨下的很大,高速路的电子显示器上醒目的显示着雨天路滑,请保持车距,小心驾驶。但是一心想着去机场赶飞机的陆某并没有在意,恶劣的天气反而使他更想早点到达机场,车速也逐渐提升。
突然,旁边车道的一辆轿车近距离驶过,车胎溅起的水花打到了陆某车的挡风玻璃上。由于视线受阻,陆某下意识地踩了一脚刹车,想要降低车速,但由于雨天路面湿滑,加之车速过快,陆某的车子瞬间就失去了控制,向左偏移。为稳定车身,陆某立即向右打方向盘,但却为时已晚,车子已经完全失去了控制,以几乎九十度的角度偏转出去,冲向了紧急停车带。
此时,秦某驾驶的银色轿车因发生了单车事故正停在紧急停车带休整,而陆某的车辆则失控地撞向秦某的车,悲剧就在一瞬间发生了。由于冲击力巨大,秦某被直接撞出了车外,摔到了高速路下,当场死亡。
一切发生的如此突然,陆某只记得自己在车辆打滑的时候,大喊了一声“抱紧孩子!”等他再反应过来,车里已经停在了防护栏旁,车里的气囊全部弹了出来,玻璃全都碎了,车门也被卡死了打不开。陆某从驾驶室的窗户里爬了出来,这才看到边上还有一辆银色的轿车,但四下张望并没有发现驾驶员。当他往护栏外看去时,才发现秦某躺在高速路下方。于是其赶紧用手机报了警,同时帮助妻子、妹妹以及孩子从车窗逃出。
因为漠视交通安全,导致了一场悲剧的发生。陆某的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八十八条之规定,日前,松江区检察院对陆某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雨天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天气,因为在雨中司机视野清晰度下降,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力减小,再加上阴雨天气给人们带来的郁闷情绪,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检察官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雨天开车上路除了谨慎驾驶以外,应在低速挡缓慢行驶,时速不超过30公里或40公里,保持视野清晰,随时注意观察前后车辆与自己车的距离,提前做好采取各种应急措施的心理准备,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