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上海宝山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审查宝山区环境保护局调查宝山区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线索后,发现该公司负责人钱某某安排施工过程中将约35吨沥青渣、油漆渣等危险废物填埋入自行挖掘的场地渗坑中,造成地下土壤及水质严重污染,该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于是建议宝山区环境保护局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宝山公安分局审查。宝山公安分局于6月30日立案侦查,并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钱某某等4人刑事拘留,本案由此告破。
近年来,在开展两法衔接工作中,宝山检察院聚焦直接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加强与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公安分局等单位的协作,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提前介入案件,就取证固证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两年来,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共监督立案69起。
同时,宝山检察院在继续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力度的同时,将监督重点聚焦在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上,追捕、追诉了一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涉众型诈骗案件犯罪的组织者、团伙类案件上下游罪犯的参与者。
经统计,两年来,宝山检察院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共纠正漏捕85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共纠正漏诉143个单位和个人。
此外,宝山检察院加强立案监督力度,成功监督公安机关就一起父母遗弃幼童犯罪案件进行立案,有效保护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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