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区检察院检察长朱文波直接办理了一起该区首例代替考试案。
2016年10月29日上午,齐某应王某某的请求,持王某某身份证、准考证,代替王某某参加“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语文科目笔试。2017年11月2日上午,朱文波检察长告知两名犯罪嫌疑人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权利义务,并由犯罪嫌疑人签署具结书。
2017年11月7日,普陀区检察院以代替考试罪依法对被告人齐某、王某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