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选择红树? 红树并非是红色的,而是与我们常见的森林一样繁茂翠绿,但它们的树皮中富含单宁酸,如果划破树皮,单宁酸很快会被氧化,变成火红色,红树因此得名。 红树林主要生长在热带、亚热带地区海岸潮间带,分布在赤道两侧南北纬25°之间,是以秋茄、桐花树等红树植物为主体的常绿灌木或乔木组成的潮滩湿地木本生物群落。红树林对盐土的适应能力很强,能有效削减海浪对海岸的冲刷和侵蚀,降低赤潮爆发率,形成独特的蓝碳生态系统,为丰富的鱼类和底栖动物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因此,红树林又被誉为“海岸卫士”。此外,红树林还在促进潮间带旅游、疏通河道、促进近岸海洋水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社会功能。 “要让生态修复发挥社会价值,希望红树在上海的本土化种植之路行稳致远!”日前,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的听证室里,一场公益诉讼检察公开听证会正在进行,听证员们评议认可了浦东新区检察院与复旦大学共建“浦东公益检察红树林生态修复基地”,以红树种植实现对生态环境损害的等量替代性修复的可行性。 红树能起到怎样的生态修复作用?检察机关又是如何与红树结缘的?这要从两年前发生的一起泥浆污染河道案讲起。 非法排污 全链条承担生态赔偿责任 2023年夏天,浦东新区某河道内出现大量泥浆淤积,地表水生态环境受损。根据“检察长+河长”工作机制,河道管理部门将情况反映至浦东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 经过调查,检察官了解了案件始末。2023年3月,项目工程总包方A公司将钻孔灌注桩工程发包给B公司,随后,B公司又与C建筑公司签订泥浆外运处置合同,约定泥浆外运排放、处置等事项由C建筑公司一次性包干。2023年5月17日至5月24日,该工程产生的泥浆通过泥浆池内泵上的软管连接至地下暗管,穿过绿化带后排放至河道内,造成部分河道堵塞及河水污染。经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鉴定,违规排放的淤泥量为1.15万立方米,涉及1.3万余平方米河道,造成的环境损害金额为289万余元。 “构成污染环境罪要求行为人向外环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而本案排放至河道的泥浆为钻孔灌注桩工程产生,是渣土和水的混合物,不含有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因此尚不构成刑事犯罪。”承办检察官曹志兰介绍。经研判,2023年7月13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上述违法行为被勒令停止后,三家涉案公司被处以行政罚款,并在相关行政部门的见证下,对河道实施清淤和水质治理。2023年底,三家涉案公司花费197万余元完成了河道清淤和水质治理。经过一段时间的持续追踪监测,2024年9月,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评估显示涉案河道治理效果达标。 “根据民法典共同侵权理论,总包方、分包方应对生态环境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承办检察官反复释法说理,三家涉案公司均深刻认识到,河道生态环境受损至修复完成期间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仍未得到弥补,应对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今年1月,浦东新区检察院与三家涉案公司签订了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协议,明确三家涉案公司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92万余元,用于浦东新区同类环境要素的替代性修复,或通过认购碳汇等方式,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等量恢复。1月26日,三家涉案公司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履行到位。 多次考察 审慎确定替代性修复方案 为了将这笔赔偿金“物尽其用”,浦东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重点关注同区域、同环境类型等要素,以期选定合适的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在比对、挑选相关项目的过程中,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红树北移”项目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 在临港湿地公园的滩涂区域,有一处占地约100亩的试验基地,扎根了秋茄树、桐花树等植物幼苗,这类植物叫作红树。红树并不是上海的本土物种,而是从珠江流域“北上”而来。2008年,复旦大学教授钟扬组建团队,开始研究红树耐寒品种引育,“红树北移”拉开了序幕。2017年,钟扬教授逝世。为了完成这份未竟的事业,复旦大学“红树北移”团队历经十余年的努力,所选育红树的耐寒性显著提升,初步具备了上海本土化种植条件,红树蕴含的蓝碳潜力为上海的滩涂保护带来了新的希望。 今年1月7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前往复旦大学红树林试验基地进行考察。“团队研究已经证实上海临港滩涂的海水盐度、土壤、病虫害不会限制红树生存,冬季低温是唯一限制其生长的环境因子,而团队研发的冬季保温辅助红树幼苗抗寒的方法已获得国家专利。”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南蓬介绍,该团队还在海岸边设置了复旦红树林科普驿站,向公众开展红树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海岸带保护等科普教育活动。 随后,检察官又多次联系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召开推进研判会,与相关行业专家探讨通过培育红树实现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的可行性。专家评估后一致认为,红树在抵御台风大浪侵袭、高效存贮海岸蓝碳、加速滩地淤高和向海伸展、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对某河道污染案实现同位、等量的替代性生态修复价值,也能发挥生态保护的科普价值。 多方论证 研商实施方案可行性 然而要真正实现这些预期价值,必须做好相关选址工作,细化实施方案。 3月27日,浦东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来到复旦大学红树林试验基地,复旦大学“红树北移”团队向检察官详细讲解了红树生长所必需的土壤、湿度等环境条件,为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项目的落地选址提供参考。 5月13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专门召开“某河道民事公益诉讼案生态修复工作推进会”,邀请行业专家、复旦大学“红树北移”团队对培育红树实现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就初步实施方案开展沟通交流。会上,专家建议,根据红树的生长要求,位于郊区海岸滩涂的临港湿地公园是最佳种植区域;为了尽可能发挥生态修复的社会价值,可以在靠近城区的公园种植微型的红树景观,发挥科教作用。 经过多方协调沟通,浦东新区检察院确定在临港湿地公园和金桥涟动公园建设“浦东公益检察红树林生态修复基地”,并与复旦大学共同拟定实施方案与可行性论证报告。 根据实施方案,浦东新区检察院与复旦大学合作建设占地10亩的“浦东公益检察红树林生态修复基地”,发挥红树植物在固碳释氧、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维持等方面的生态经济价值;建设“滨海湿地微型科普园”,实现公众生态教育、文娱休闲等方面的生态社会价值。 6月3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听取某河道泥浆污染办案情况,评议“浦东公益检察红树林生态修复基地”的实施可行性以及预期能达成的修复效果,并提出优化意见。 “这一探索具有创新性,希望浦东新区检察院推动红树林生态修复工作按期实施。我们不仅希望看到生态修复实效,也期待它能发挥长久的科普作用。”听证员、上海市人大代表李积宗感慨。
|